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97.我们可将此处所说的用于前一章所举的一切例子,如肌肉、神经,植物界和矿物界的物质和成分,作为人里面思维和情感主体或容器的有机物质,大气、热和光、爱和智慧。在所有这些例子中,最初元素在随后元素中是唯一掌控者,事实上是它们里面的独一元素;它因是它们里面的独一元素,故是它们里面的全部。这一事实也可从众所周知的真理清楚看出来,即:目的是原因的全部,并通过原因是结果的全部;因此,目的,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、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。此外,原因的原因也是所引起的事物的原因;原因中唯一的基本要素就是目的;动作中唯一的基本要素就是动作的努力;作为物质本身的物质,是唯一的物质。
114.主不仅在天堂,而且就是天堂本身。因为构成天使的是爱与智慧,这两者属于天使里面的主;由此可推知,主就是天堂。因为天使之为天使,不是凭他们的自我;他们的自我和世人的一样,也是邪恶。一位天使的自我之所以是邪恶,是因为所有天使都曾为人,这种自我是天使与生俱来的。它只是被移走,并且它被移走到何等程度,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将爱与智慧,也就是主接入自己里面。只要稍稍提升自己的理解力,谁都能看出,主能住在天使里面,但只能住在祂的东西里面,也就是住在祂自己的固有本性,即爱与智慧里面,根本不可能住在天使的自我,也就是邪恶里面。正因如此,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,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住在他们里面,他们便在何等程度上成为天使。天堂天使的品质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。当神性存在于天使里面时,这神性就被称为天使的。由此明显可知,天使之为天使是凭主,而不是凭他们自己。因此,这也适用于天堂。
41.不过,由于这与表象相反,所以若不加以证明,恐怕难以令人信服;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,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。人有五种外在感觉,就是触觉、味觉、嗅觉、听觉、视觉。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,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。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,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,它们才是主体;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味觉也一样;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;舌头是主体。嗅觉同样如此;众所周知,气味影响鼻孔,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,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。听觉同理,它似乎出自声源,但实际上在耳中,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;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。
视觉也是如此,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,视觉似乎在那里,但实际上在眼睛里,眼睛才是主体,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,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,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。由此明显可知,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,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,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。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;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,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。
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,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,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,无论之前还是之后,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。由此可知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,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,它们就是器官本身;当器官受到影响时,感觉便产生了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